蓝天计划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是,2020年10月1日前,全省现有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对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要求是,加强氨排放管控,氨逃逸指标分别控制在2.5mg/m3、8mg/m3以内。“1+30”区域保留的5.5米及以上焦炉开展干法熄焦改造。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20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现状评估,6月底前完成针对性整治。涉VOCs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山西省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山西省大宗货物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煤炭、焦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 80%以上,出省煤炭、焦炭基本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的达90%以上。要求2020年8月底前,关闭设区市建成区及周边露天矿山。2020年6月底前,各市县完成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工矿企业周边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类不规范堆场清理。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并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相衔接,确保采暖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将工业企业执行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